3月21日,多个社交平台账户信息显示,武汉汉口学院一对情侣学生校内产子后,将婴儿遗弃学校垃圾桶。部分聊天记录称,“情侣中的男生被警方带走,要坐穿牢底”。
对此,该校负责人称网上信息不实,“是一名自考女生与社会人士,两人在校外住,目前男子被警方带走,婴儿在医院,暂时无碍”。封面新闻记者注意到,多张聊天截图及视频在网上传播。聊天截图称,双方系汉口学院学生情侣,“在学校厕所生的孩子”“男生就是我这栋的,警方直接来抓人”“脐带都没剪,丢在学校垃圾桶”。也有评论称,婴儿被环卫工及时发现并无大碍。
学院回应:封面新闻记者致电汉口学院辖区警方了解情况,工作人员听闻是记者咨询后挂断了电话。汉口学院工作人员称,确实发生了遗弃婴儿事件,但网上传言大部分不实。该工作人员介绍,事发19日傍晚,女生不是该校统招学生,“是自考生,走读,只是在我们学校学习、考试。男方是社会人士,他们在校外住。”该工作人员介绍,因男方被警方带走调查,女方目前身体虚弱,只介绍了大概情况,“她感觉肚子疼,两人前往医院的路上,走到学校附近的时候突然临盆分娩了。孩子在垃圾桶被路人发现,报了警。孩子送到医院,暂时没事,具体是谁丢的,现在还有等警方调查。”
律师认为:北京天达共和(武汉)律师事务所律师彭夫表示,将孩子放入垃圾桶的人已涉嫌遗弃罪。“常见的遗弃罪中,是把婴儿丢在影院、福利院、车站这种人多的地方,主观意图是希望孩子被人发现、捡走,情节严重的构成遗弃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彭夫认为,这种丢在路边垃圾桶,或者丢在偏僻巷子、山坡,主观是不希望被人发现,其实是放任了孩子可能死亡的后果。“具体情况还要警方调查,看是否有主观故意。”
针对这一事件,涉嫌遗弃罪的问题确实需要严肃对待。以下是对该事件的法律分析和观点:
涉嫌遗弃罪的构成:
根据律师的解释,将婴儿放入垃圾桶的行为涉嫌遗弃罪。遗弃罪的构成要件包括主观方面的故意遗弃行为以及客观方面的将需要照顾的婴儿置于危险境地而导致其受伤或死亡。
法律责任:
如果确认涉事人员故意将婴儿丢弃在垃圾桶内,而导致婴儿受伤或死亡,其行为可能构成遗弃罪,应该依法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
根据中国刑法,严重情况下遗弃罪的处罚可涉及有期徒刑,具体判决将取决于案件调查和法院审理结果。
警方调查:
事件中涉及的具体情况还需要警方进行调查,以确定涉事人员的主观故意和责任程度。警方调查的结果将对后续的法律处理和司法裁决产生重要影响。
社会关注和道德谴责:
无论法律责任如何,对于将婴儿丢弃在垃圾桶内的行为,都应引起社会的高度关注和道德谴责。保护婴儿的生存权和发展权是社会的共同责任,任何对婴儿生命安全造成危害的行为都是不可接受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