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吉林长春李女士(化姓)发布视频称,其在这有山商场一楼的彩票店购买刮刮乐后,发现自己中了200元钱,找到店员兑奖,谁知对方竟以彩票“保安区”被刮开为由不给兑奖,擅自没收并撕毁彩票。
对此,李女士十分生气,其表示自己根本不知道彩票有“保安区”这个部位,自己也从未碰过,事后她想检查,但彩票已被店员拿走并撕毁。
消费者和彩票店员工争执现场(网络截图)
李女士与店员争执不下,便选择向商场投诉。此后,彩票店店主向李女士表达歉意,表示能够为其兑奖,并额外赔偿500元。李女士不愿接受道歉,其认为,彩票店此前拒不承认错误,也未第一时间道歉,存在欺骗消费者的行为。
同日,这有山商场管理人员就此事回应称,已对该彩票店进行停业整顿。对于具体的处理结果,其表示,商场尚不清楚,需要等待相关部门的通报。
当地市场监督管理局回应称,会监督商家进行整顿,对于彩票的相关事宜,会通知相关的民政部门和体育行政部门调查核实,若存在售卖虚假彩票的情况,会依法对商家进行处置。
2月4日,长春市体育彩票管理中心发布通报称,2月3日,有自媒体发布“中奖了彩票被撕毁”的视频,称网友在这有山体彩店买彩票中奖,被撕毁发生争执。我中心对此事高度重视,第一时间进行相关调查。经调查发现,这有山体彩店(编号为2201601768)销售人员存在兑奖不规范等问题。目前,我中心已经约谈该网点代销者,并作出网点停机整顿、销售地址张贴道歉信等处理决定。该代销网点已辞退涉事销售人员。
长春体彩及时与当事购彩者进行有效沟通,其对体彩中心的处理意见非常满意。
销售网点已停止销售
长春体彩将进一步加大对销售人员兑奖流程管理的培训,感谢社会各界和广大网友对我中心工作的关心、帮助和监督,希望大家一如既往地信任、支持体育彩票公益事业。
彩票作为获得中奖机会的凭证,“持票兑奖”是法律赋予彩票参与者的合法权利,也是实现彩票市场良性、健康、可持续发展,助力社会公益事业的重要内容,两者相辅相成。
通过此次彩票被撕事件,折射出哪些彩票相关法律问题?彩票网点与持票人构成何种法律关系?持票人如何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等相关问题,贵州宪张律师事务所张辉律师作了如下解读:
律师解读
一、生活中常见的彩票店与彩票发行机构、销售机构之间是何种法律关系?如何区分?
彩票的发行机构由国务院民政部门、体育行政部门依法设立,负责全国的福利彩票、体育彩票发行和组织销售工作。
彩票的销售机构设立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门、体育行政部门依法设立,负责本行政区域的福利彩票、体育彩票销售工作。
市面上老百姓遇到的诸多“彩票店”“彩票网点“”彩票售卖机“属于”彩票代销性质,根据《彩票管理条例》第十五条之规定,符合代销条件的单位或个人均可进行代销,由彩票发行机构、彩票销售机构通过与接受委托的彩票代销者签订代销合同方式,赋予彩票代销着销售彩票的权利,彩票代销者按照代销合同以及彩票相关法律规定履行代销者法律义务。
二、生活中,彩票店与持票人之间通常会产生哪些法律关系?
从彩票的购买行为来看:彩票店与持票人按照彩票售卖的交易习惯,以口头形式就购买彩票事宜形成合意,进而通过付款和对应交票形式完成最终交易,双方形成事实上的射幸合同关系,彩票店取得售卖款,持票人取得彩票凭证以及该彩票对应的中奖机会。
从持票人兑奖的行为来看:持票人在按照兑奖规则确认中奖之后,向彩票店表明兑奖的意思,并将中奖彩票交予彩票店工作人员要求兑奖,则属于要求彩票店履行合同义务的行为,是否满足兑奖条件、是否给予兑奖则属于合同履行判断的问题。如彩票满足兑奖条件而彩票店不予兑换,则可能涉及合同违约情形。
同时在社会生活中,往往还会出现如彩票被侵占、撕毁、冒领等诸多可能情形,或其他特殊情形,具体需要结合相关证据并借助于司法部门对双方之间的关系进行有效认定。
三、彩票是否属于持票人的财产,是否受法律的保护?
对于彩票的法律属性,理论和实务届存在一定争议,尤其是在刑事司法领域。但根据《彩票管理条例》《彩票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对于彩票性质关于“有价证券/凭证“文字的描述,以及理论和司法实践主流观点,彩票纸面本身以及其射幸利益属于一种特殊的财产,所有权人依法享受对彩票本身及射幸利益的权利。
四、侵害彩票持票人财产权利的需承担哪些赔偿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条、第一百一十三条之规定,民事主体的财产权利以及其他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七十九条、第一千一百八十四条等相关规定,侵害他人财产等合法权益的,依法承担停止侵害、赔偿损失等相关法律责任。
五、彩票行业的管理监督部门是哪些?如后期出现类似相关争议,可向哪些部门反映情况寻求救济?
根据《彩票管理条例》第五条、第四十一条,《彩票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六条等相关规定,就彩票销售问题,彩票参与者可就相关问题向当地民政和体育部门反映相关情况;
根据《彩票管理条例》第十五条、《彩票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九条、第二十六条等相关规定,就彩票销售问题,彩票参与者也可以就相关问题向彩票发行或销售代理机构反映相关问题,寻求救济;
购买彩票行为本身也属于一种消费者消费行为,如彩票参与者在购买和兑换过程中如发生其他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的,可以就相关问题向当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或市场组织管理者反映相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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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法条延伸学习
1.《彩票管理条例》第五条:“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财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的彩票监督管理工作。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门、体育行政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分别负责本行政区域的福利彩票、体育彩票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和县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依法查处非法彩票,维护彩票市场秩序。“
2.《彩票管理条例》第六条:“国务院民政部门、体育行政部门依法设立的福利彩票发行机构、体育彩票发行机构(以下简称彩票发行机构),分别负责全国的福利彩票、体育彩票发行和组织销售工作。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门、体育行政部门依法设立的福利彩票销售机构、体育彩票销售机构(以下简称彩票销售机构),分别负责本行政区域的福利彩票、体育彩票销售工作。“
3.《彩票管理条例》第十五条:“彩票发行机构、彩票销售机构可以委托单位、个人代理销售彩票。彩票发行机构、彩票销售机构应当与接受委托的彩票代销者签订彩票代销合同。福利彩票、体育彩票的代销合同示范文本分别由国务院民政部门、体育行政部门制定。“
4.《彩票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彩票发行机构、彩票销售机构、彩票代销者应当按照彩票品种的规则和兑奖操作规程兑奖。“
5.《彩票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六条:“省级民政部门、体育行政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分别负责本行政区域的福利彩票、体育彩票管理工作,主要职责是:(四)监督本行政区域彩票代销者的代销行为。“
6.《彩票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九条:“福利彩票销售机构、体育彩票销售机构,在福利彩票发行机构、体育彩票发行机构的统一组织下,分别负责本行政区域的福利彩票、体育彩票销售工作,主要职责是:(五)负责实施本行政区域福利彩票、体育彩票的销售系统数据管理、资金归集结算、销售渠道和场所规划、物流管理、开奖兑奖;(六)负责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福利彩票、体育彩票的形象建设、彩票代销、营销宣传、业务培训、人才队伍建设等工作。“
7.《彩票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六条:“彩票发行机构、彩票销售机构应当对从事彩票代销业务的人员进行专业培训。“
8.《彩票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六十一条:“彩票代销者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民政部门、体育行政部门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责成彩票发行机构、彩票销售机构解除彩票代销合同:(二)未以人民币现金或者现金支票形式一次性兑奖的。“
9.《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条 :“民事主体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以及其他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犯。”
10.《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四条:侵害他人财产的,财产损失按照损失发生时的市场价格或者其他合理方式计算。“
律师建议
彩票参与者在进行购买和兑奖时,要保留好购买彩票和进行兑奖时的凭证及兑奖相关信息记录,在与彩票代销者发生争议时,有理有据依法向彩票代销者提出,必要时依法向有权管理部门及时反映相关问题,寻求职能部门或相关单位的法律帮助,或者通过司法诉讼方式依法维护自身合法财产权益。
对于彩票代销者,要严格按照兑奖规则给彩票参与者安排兑奖,对于有争议的彩票,要及时和彩票参与者进行沟通,切勿在未征得彩票参与者的同意的情况下,擅自处分其用于兑奖的彩票,避免与彩票参与者发生纠纷。
来源:黔微普法、央广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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