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江苏网1月15日讯(记者 徐洁)公共区域、公共场所的生活垃圾分类不仅仅要建立健全管理制度、规范设置收集容器,更是要杜绝不分类投放、翻拣生活垃圾及污染环境的行为。今天上午记者跟随南京市浦口区城管局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对浦口区政务服务中心公共区域的生活垃圾投放情况进行检查。
据政务服务中心物业公司负责人朱成玉介绍,每天政务服务中心人流量约有5000人次,整个服务中心共有26家单位,目前都已按照要求设了四分类垃圾桶。
在现场,执法大队的工作人员检查了服务大厅垃圾桶桶身是否有污染、垃圾是否及时清运、是否存在混运等情况。据江浦中队副科长杨钦云介绍,浦口区对公共区域的生活垃圾投放情况每周都会不定期的进行检查,抽查公共区域垃圾桶是否有混装、污损等情况,如果有这种情况,将会下发整改通知单,通知对方在两到三日内进行整改,整改完毕后还会进行相应的检查,如果再发现有类似情况出现,将会按照规定进行相应的处罚。
记者从现场获悉,经过多轮执法检查,目前浦口区居民住宅小区、公共区域和公共场所已全面实施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公共区域和公共场所四分类容器已设置到位,但在实际运行中发现由于监管缺位,分类投放准确率较低。为了进一步打造公共区域、公共场所生活垃圾精细化分类、精细化管理,浦口城管执法大队在1月中下旬开展公共区域、公共场所垃圾分类专项执法行动。
据了解,自《南京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实施后,浦口大队加大在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置四个环节的执法力度,依法严肃查处上述违法行为。共出动执法人员841人次,上门宣传620家,检查各类场所452家,开具法律文书113份,立案51起,共计处罚4.56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