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海口市政府办公室印发《海口市生活垃圾分类和减量两年行动方案(2020—2021)》。海南日报记者采访海口市园林和环境卫生管理局相关负责人,就市民在垃圾分类中常见的问题寻求解答。
问:垃圾分类何时分,在哪分?
答:2020年8月1日起,海口对党政机关、学校、医院、大型商场(超市)、农贸市场、试点街道实行强制垃圾分类。海口选取了秀英区海秀街道、龙华区滨海街道、琼山区凤翔街道、美兰区和平南街道4个示范街道开展垃圾分类示范片区建设。2020年10月1日起,海口对所有区域开展强制垃圾分类。
问:生活垃圾分为哪几类?
答:海口市生活垃圾分类实行“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厨余垃圾(含餐厨废弃物、果蔬垃圾等)和其他垃圾”四分类标准。
不同区域实行不同分类。单位区域和居住区域一般分为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厨余垃圾(含餐厨废弃物、果蔬垃圾)和其他垃圾四类。公共场所(主要包括道路、广场、公园、公共绿地、车站、机场、客运站、码头以及旅游、文化、体育、娱乐、商业等)一般分为可回收物、其他垃圾两类。
问:各类垃圾该如何投放?
答:市民不确定如何投放的垃圾种类,应询问垃圾分类督导员,查询垃圾分类手册,或通过“垃圾分类查询”网站,确认后再进行投放。
问:分不清垃圾类别怎么办?
答:如果分不清是什么种类垃圾,请投入其他垃圾桶内。
问:除了现在的四分类垃圾,生活中还有哪些垃圾需要单独分开?
答:大件家具、装修垃圾和电子废弃物,应当预约再生资源回收经营企业、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单位回收,或者投放至指定投放点。
问:垃圾分类督导员的作用是什么,应如何配备,有报酬吗?
答:管理责任人(督导员)应指导监督投放人的分类投放行为,发现投放人不按分类标准投放的,应要求投放人改正。建议每个投放点配备1名督导员(志愿者),并建立巡查制度、志愿者服务和上岗机制。可聘用保洁、保安等人员做兼职督导员,重点面向退休人员、党员、环保爱好者招募志愿者,结合实际给予相应薪酬,具体实施办法由各区根据实际情况研究制定。
问:什么是定时定点投放?
答:定时定点投放指的是居民在规定时间段内在投放点投放生活垃圾。按照大家平时投放垃圾的习惯,目前海口大多数试点居民小区开放4小时给居民集中投放垃圾。主要安排在早上上班前及晚饭后两个时段。在实行“定时定点”投放的居住区,一般设置误时投放点。
问:什么是厨余垃圾“破袋投放”?所有小区都须“破袋投放”吗?
答:厨余垃圾“破袋投放”指居民在扔厨余垃圾的时候须将垃圾袋打开,将其中的垃圾倒入厨余垃圾桶,而垃圾袋则要扔到其他垃圾桶里。
厨余垃圾“破袋投放”主要是基于以下原因。首先,从末端来看,目前海口家庭产生的厨余垃圾和餐馆、食堂等集中供餐单位产生的餐厨垃圾会被一起送到餐厨垃圾处理厂协同处理,用于生产沼气(生物天然气)。该处理方式对厨余垃圾有一定要求,不能掺杂塑料袋这样的杂质,否则会影响机器的正常运转。其次,“破袋投放”也便于监督员监督、检查市民是否正确分类垃圾。
8月1日起,海口各区示范街道的居住区强制实行厨余垃圾“破袋投放”,其他街(镇)居住区不做厨余垃圾“破袋投放”的强制要求。2021年10月1日起,全市所有居住区厨余垃圾均须“破袋投放”,为厨余垃圾末端处理设施顺利投产运行做好充分准备。
问:8月1日后,在海口垃圾分错类就要罚款了吗?
答:10月1日海口全市实行强制垃圾分类。违反垃圾分类相关规定会依照《海口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相关内容执行,总体按照教育引导为主、处罚为辅的方式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