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中国大案纪实:广州性变态割奶杀手,2年奸杀19人)
1990年2月8日上午,广州市公安局接到下属派出所的紧急汇报,群众在敦和路发现一具女尸。
当年的现场是一条偏僻的公路。在距离公路大约10多米的草丛中,一具女性尸体仰面躺着。这名受害者很年轻,根据长相判断不超过25岁,有明显南方人的相貌特点。
受害者死于谋杀,脖子上有明显掐痕,眼睛外凸且充血,舌头伸出,这是明显被掐颈致死。受害者尸体半裸,上身有衣物,但下身赤裸,似乎受到歹徒的奸污。根据受害者双手指甲判断,似乎死前同歹徒经过激烈搏斗。指甲里面全是人的皮屑和少许血迹,是抓绕所致。尸体附近土地没有任何搏斗痕迹,看来这里不是行凶现场,而是抛尸地点。根据尸体分析,被害女孩是死后才被奸污,说通俗点就是奸尸。
尸检证明却是死于机械性窒息,还发现了凶手的精液,可以确定是强奸杀人案。
法医分析死者遇害是晚上,而群众发现尸体是上午,说明抛尸时间是深夜,周边根本没有人车,没有任何群众看到过可疑的东西。
很快一年过去了,此案成为一个无头案。冤死的无名女孩遗体,长期放在太平间不能火化。
1991年2月10日,恶魔再次出现。郊区一条公路边,又发现了一具女孩的尸体。
女孩20出头,颈部有明显掐痕,死者口鼻出血,舌头突出,死状很惨。
尸体全裸,没有任何衣物和鞋帽,只有佩戴的一对耳环和一个戒指。此次虽现场保留较好,仍找不到任何线索。凶手显然有一定反侦察经验,他是沿着草上行走,没有留下清晰的足迹。周围也没有任何目击者,看来抛尸也是在夜晚。
尸体证明死者也被奸污。
死者虽然被强奸,是在遇害前被歹徒奸污的。奇怪的是,被杀后,歹徒又对她进行第二次奸污。既然之前已经强奸了受害者,完全可以可以在受害者生前多次施暴,为什么要杀死之后再强奸呢?
相隔仅仅半年,8月,又有一具女尸被发现。
年轻的女性,强奸后被活活掐死。全身赤裸,被丢弃在路边草丛中,乳房和一部分皮肤失踪,是被凶手割下带走了。
歹徒用尖刀破坏遗体。手法非常不熟练,使用的也是普通的水果刀之类,预计至少割了2到3个小时之久。女孩是生前被歹徒奸污后遇害,死后又被歹徒奸尸。
8月第3起案发后,广州市公安局开始重点关注这些案件,将3名死者的阴道擦拭物进行检测。检测结果证实,3名女孩是被同1个歹徒杀人奸污。
从8月开始,警方开始挨家挨户排查失踪人口,这3人都不是广州市失踪人口。
根据现场和尸检判断,女孩是在死后几小时内被抛尸的,也就是说受害者肯定在广州生活。
既然在这里生活,肯定有家人、亲戚,至少有朋友或者工友。那么,为什么这些人不来报案失踪呢?
10月,又突然发生了第4起案件。
死者同样是20岁出头的年轻女性,被掐死后抛尸,也在生前和死后被凶手奸污过多次。此次受害者是被装在一个麻袋内,丢在路边的。
可怕的是,女孩的背部大片皮肤、双乳和外阴全部被歹徒割走,整个遗体像被屠宰过一样,惨不忍睹。后来的DNA检测证明,女孩也是被同一个歹徒所害。
广州市公安局深感震惊,从第一起和第二起相隔的1年,到第二起和第三起的相隔半年,第四起仅仅相隔2个月。可见凶手杀人间隔越来越短。
案情非常重大,此案列为当年全市头号必破案件。
专案组研究确定了侦查方向,全市各级公安机关,尤其是海珠区、天河区、东山区的公安民警,按照市公安局的部署,实行各种手段一齐上,采取了调查摸底,审查可疑对象,设卡堵截、巡逻伏击、刑事技术、取证签定、情报资料、检索及技术侦查等措施。做了大量艰苦和深入细致的工作。侦查时间之长,工作量之大,出动警力人数之多是前所未有。
广州市调动所有法医专家,对现场和尸体进行反复分析。
万幸的是,警方找到了1个目击者。第4起凶案的现场,距离1个本地大货车司机的家不远。这个司机晚上开车回家时候,曾经看到1辆小四轮货运车停在抛尸地点的路边。车灯打开,但驾驶室中没有人,车门也是打开。大货车司机觉得很奇怪,因为这里平时白天都很少有车路过,晚上怎么会有车停在路边。不过,他猜测小货车的驾驶员可能在下车小便,就没有在意。
第二天听说这里出了杀人案,司机才知道事情不对,赶快到公安局汇报。
可惜,夜色太黑,加上开车路过不过几秒钟,大货车司机并没有看清车辆型号和车牌。
即便如此,这也是目前最有意义的线索。
专案组立即从刑警大队和有关派出所抽调30名公安民警,以夜间侦查为重点,在各个交通要道设卡检查经过区内的小四轮货运车,查找可能的歹徒。
除了车辆以外,抛尸的麻袋也是唯一的物证。
市公安局刑侦处于1992年3月初,专门印制了3万多份附有凶犯包装尸体麻包袋照片的紧急协查通报,发到每个专区民警的手里。他们要求民警、治安队员参照通报所列的凶犯可能具备的条件,在辖区内逐家逐户逐个单位地上门开展摸排工作。
可是,广州市经济发达,小四轮货运车有上万辆之多。这种小四轮货运车可以运人也可以运货,遍布全市各行各业,根本无法排查,麻袋更是如此难查。
就在专案组大量排查车辆期间,歹徒还在疯狂作案,而且更加肆无忌惮。
从1990年2月第一次作案,到1991年底,歹徒已经连续残杀了6名女性。这些女性不但被奸污残杀,更可怕的是:后面几个遇害者几乎都被凶手割去了乳房、皮肤、阴部等。
警方尽力封锁了消息,只是没有不透风的裤子,很多群众知道广州有个变态割奶杀人狂,专门杀死漂亮女孩以后割奶。很多年轻女性,夜晚不敢一个人出门,更不敢走偏僻的道路。
专案组改变方法,将办案人员扩大到60人。他们对全区近年来有流氓、强奸前科的劳改、劳教的释放人员进行重点调查。
经过长达半年的摸排,这批家伙被发现犯有各种各样的案件,甚至有个小子还砍死过人。可惜,他们都不是此案的凶手。
时间很快到了1992年,凶手还在不断杀人。
到年底,已经发现的受害女孩就有高达10人。女孩都被装在麻袋中抛尸,绝大部分都被割去了身体部分组织,主要是乳房和阴部。
从1990年2月至1992年5月,广州公安局在全市大规模的多警种联合侦查,市局郑国强局长、黄科勇副局长主持大规模“会诊会”、“汇报会“和研究对一些重点嫌疑对象开展侦查的会议多达32次。
案件震惊了广东省公安厅,派出省内刑侦专家,赶赴广州进行协助。刑侦专家们认为此案有几个非常奇怪的地方:
第一, 受害者的身份都无法确定。
目前受害女孩已经高达10人,却完全不在广州市失踪人口之列,这非常奇怪。
刑侦专家们认为,这些女孩很可能不是本地人,是外地来的打工妹。
连续失踪了这么多人,为什么他们的雇主和工友不去报警失踪呢?这是无法解释的事情。
第二, 凶案的现场有很多奇怪的地方。
根据尸检表明,几乎所有的受害女孩都被歹徒连续奸污数次之多。根据遗体分析,女孩至少在第一次被奸污时,没有过反抗过。
而女孩多是在第一次被奸污以后,被歹徒突然卡住脖子导致死亡的。为什么女孩们不在第一次的时候反抗呢?这显然不符合常理。
奇怪的是,第一个案件就不同。第一个女孩和歹徒激烈搏斗,在死前都没有被歹徒奸污。
第三, 歹徒似乎不是第一次作案。
第一个案件是最有分析意义的,歹徒留下的奇怪地方最多。
根据现场分析,歹徒试图奸污受害者,女孩立即猛烈抵抗,对歹徒进行厮打。歹徒经过搏斗,见无法制服女孩,恼羞成怒之下转为杀人。
根据现场曾经留下的一个模糊脚印判断,歹徒身材矮小,大约在1米6到1米65左右,体重不超过100斤。根据凶手抛尸时,拖拽麻袋的痕迹判断,歹徒力气也不大。
第一次的受害者身材也有1米65左右,手臂大腿都很粗,体格较壮,是女性中比较有力气的一类,双方应该势均力敌。但歹徒仅用几秒钟,就将受害者掐死。看起来,歹徒很有可能不是第一次作案,曾经有过杀人的经验。他准确知道人体要害所在,还掌握一定杀人技巧,这才能在极短时间杀死女孩。歹徒应该有杀人,至少严重伤害的前科!
第四, 歹徒有相当强的反侦察经验。
在现场,歹徒基本没有留下任何痕迹,刻意躲避了所有的目击者。没有一个人看到过,歹徒的样子甚至轮廓。歹徒应该曾经有过入狱或者被捕的前科,对于警方办案方式有一定了解。
第五, 歹徒是一个明显的性变态杀人狂。
在杀人后,他毫无例外的对女孩尸体进行奸污,并且对尸体进行毁坏,割去了死者部分组织和皮肤。
这样警方颇感茫然,一度毫无头绪,不知道凶手到底是哪种人,为什么这么做?
根据刑侦专家的这些分析,警方改变了办案方式。
之前做过几次排查,对象都是是有流氓强奸前科的犯人,范围太窄,必须扩大排查对象。
歹徒到底是本地人还是外地人呢?如果是外地人,对广州市刑满释放人员排查就毫无意义。
刑侦专家多次开会,分析案件关键点,最终大部分人判断歹徒是广州人。
为什么呢?歹徒抛尸的地点都比较特殊。这些地点很多并不是郊县,而是城郊结合部。这些地区距离有大量居民的居住区并不远,却非常偏僻,属于闹中取静的地方。刑侦专家认为,歹徒应该是本地人,从小在这里生活,对广州市非常熟悉,精心选择了抛尸地点。
其中一半的抛尸地点,围绕着广州城区东南郊新窖镇或远或近。刑侦专家们认为,歹徒很有可能现在或者曾经在海珠区的新窖镇生活过。
基于这个判断,从1992年底年开始,专案组扩大到100多人,全面出击,仅在新窖镇开展地毯式调查排队摸底的可疑人员就有3260多人,排出重点线索600多条,他们一一查清。同时,还抽调其他警力,在全区夜间设置50个查车哨卡。
各派出所在工作中了发现了一批可疑对象,从而破获了其它刑事案件86宗。其中包括2宗不属于此系列案的杀人碎尸案。全市排出并由市局刑侦处抽样的侦查或追捕可疑对象多达46名,还为东莞市、惠州市抓获2名强奸杀人碎尸的犯罪嫌疑人。
期间,警方先后发现有重大嫌疑两个人许毅伦、彭永强。这两人都有犯罪前科,后者还曾经因强奸杀人未遂被判处15年徒刑。在案发期间,这2人都有作案时间,都在现场附近活动过,有很大的嫌疑。更重要的是,前者还有一辆小货车。
不过,这两人不承认涉及此案,也没有找到相关的证据。
随后,广州市公安局专门邀请北京市公安局的高级工程师罗宇运使用测谎器,对许毅伦、彭永强进行测试,排除两人的疑点,事实证明测谎的结论是符合实际的。
更重要的是,DNA检测证明他们不是作案歹徒。由此,案件又走到了死胡同。
时间到了1993年,受害女孩增加到12人,却始终不知道任何一人的身份,更不知道歹徒的大概身份、职业和心理,案件毫无头绪,办案人员心急如焚。
一时间,尤其是海珠区新窖镇附近,所有妇女上到80岁老太下到8岁女童,都不敢随便出门。女人夜晚上班上学工作,一律需要男性亲友接送。没人的女性都由工厂或者学校的男性组成护送队,不然就没人去上工上学。
当时风传凶手专门袭击传红衣服的女性,一时间无人敢穿红衣,当地红衣全部滞销,连红色的鞋袜甚至围巾都无人敢买。
后来又风传,凶手专门袭击长头发的女性。大量妇女都去理发店,排队将头发剪短。一时间理发店生意火爆,理发师傅加班工作到深夜一二点,店内还是坐满了人。
民间还有各种离奇传说,搞得地方一团混乱。
对广州警方无能的谩骂,更是多如牛毛。一些消息甚至传到了香港,被当地媒体大肆报道。
此案同香港雨夜屠夫林过云案极为相似,而受害者更多,香港媒体大肆炒作广州雨夜屠夫,甚至有些小报还写为野史小说。
而歹徒还在不断作案,到1994年初,受害者已经猛增到16人之多,成为广东省同类案件中最严重的一起。
由此,广州市和广东省警方都感到巨大无比的压力。
无奈之下,他们向公安部要求协助,公安部立即派来几个全国刑侦专家!
这些专家赫赫有名,是全中国闻名的刑侦高手,侦破过无数案件。
这些大牛通过对案情和现场的分析,得出以下几个之前没有发现的结论。
他们分析现场,发现一个很有趣的情况。
受害者遗物和遗体分析,他们出人意料的确定了受害者的身份。
之前,警方对受害者身份百思不得其解。连续被杀了16人之多,却没有1个人在失踪的名单里。
在1992年以后,广州市已经将失踪排查范围扩大到整个广东省,最终仅仅确认了第一名受害者的身份。
这名受害女孩是番禺市人(今天叫做番禺区),姓黄,年仅22岁,未婚,长期在广州打工!在1990年2月7日之前,因家里母亲重病,黄姓女孩辞去广州的工作,回到番禺照顾母亲。没想到母亲很快去世,她于2月7日返回广州,准备再找份工作。
离家以后,兄弟姐妹就失去同黄姓女孩的联系,再也没有人见过她。黄姓女孩和兄弟姐妹关系不太好,家人都误以为她在工厂故意不和家里联络,开始也没有当回事。直到几个月后,家人才发现她失踪,这才慌张的报了案。
黄姓女孩不是广州市人,在之前几次排查时候都被没有列入名单。
到了1992年,广州警方因查不清死者身份,将调查范围扩大到全省,这才发现了失踪者就是黄姓女孩。
遗憾的是,搞清楚黄姓女孩的身份,对破案却没有什么帮助。
根据黄姓女孩曾经的老板和工友回忆已经有1年多没有见过她,据说她回去照顾重病的母亲了。
她的几个朋友回忆,在2月7日以后(黄姓女孩返回广州的日子),他们从也来没有看过死者来找过他们。
看起来,她是在2月7日赶赴广州的路上,遭到歹徒突然袭击,不幸遇害的。
歹徒和黄姓女孩并不认识,没有社会交集,也就无法查出歹徒是谁(再论监控探头的重要性)。
更奇怪的是,除了第一个死者以外,其余的所有受害者身份都不明,并不在广东省失踪人口的名单中。
无法确定这些死者身份,也就很难找到凶手的作案规律。
为此,案件长期无法突破,成为一个悬案。
万万没想到的是,公安部刑侦专家却在一个极小的地方有了巨大收获。
这些专家发现,受害女孩虽大部分全裸,仍然有人带有一些首饰。其中一些耳环和戒指金光闪闪,看起来似乎是纯金打造,应该挺值钱的。
之前广州市刑侦专家也注意到这点,推断凶手是劫色不是劫财。
不过,公安部专家却细心的发现了一个新情况。
经验丰富的老专家拿起一件金戒指看了看,立即就发现这是假首饰。再看其他耳环、手链、甚至金牌,竟然全部是假的。
如果说只有1到2人带假首饰,倒也不是不能理解,毕竟人群里面总有个别人不同。现在几乎所有受害女孩都带有假首饰,这就非常非常奇怪了。
这也难不倒老专家。
他们平均刑侦生涯也有30年,三教九流,什么人没见过,瞬间就知道这些人是干嘛的!
老爷子们爆炸性的做出了结论:这些受害女孩都是三陪小姐,或者说是卖淫女。
在整个广州,只有一种职业的女性,会大量带着貌似昂贵的假首饰,就是三陪小姐。
众所周知,三陪小姐的工作非常危险,经常会被殴打抢劫,被抢劫比率高达百分之九十。如果三陪小姐没钱或者反抗,就很容易演变为抢劫伤人甚至杀人。
三陪小姐的行规之一,就是会聪明的带一到二个假首饰。一旦遭遇抢劫,三陪小姐就主动将假首饰献出去,目的是保命。一些不识货的劫匪,往往拿了钱就不要命了,也不会打人。
基于这个判断,又对受害者遗体进行判断,发现死者基本都烫染了头发,却并非普通的样式。她们手指脚趾基本都染了指甲,而普通家庭妇女一般不也会这么做。
现场留下衣物不多,分析现有的几件,发现衣物都比较暴露、性感且廉价,符合三陪小姐的身份。
尸检也表明,其中一些女孩曾经得过性病。
老专家一眼就解决了最难解决的问题:确定了受害者的职业。
这也就解释了,为什么长达2年时间找不到受害者身份。
这些三陪小姐基本都是外省的人,到广州以后就取个假名字,掩饰自己身份。
这些小姐出于职业特点:第一很少交朋友,第二和家人关系一般很疏远甚至敌对。
三陪小姐尤其是站街女,一般流动性大。今天在这里,明天就去那里,根本不固定。如果三陪小姐,尤其是站街女突然失踪,根本没有人在意,更不会有人报警。即便是在发廊工作的小姐失踪,老板也不敢报警,毕竟卖淫还是非法的。
警方立即对三陪小姐收容材料进行审查,尤其对比她们留下的指纹。根据在妇教所留下的资料,确定了2人的身份和老家住址。
警方赶往老家调查他们的亲属,发现这2人确实是卖淫女,都是外省南下赚钱的。
三陪小姐是特殊职业,一旦遇害几乎无法追查凶手,三陪小姐也不知道嫖客是什么人!确定了三陪女的职业,倒是可以解释之前另一些疑问。
为什么几乎所有受害者,在第一次被凶手奸污时候没有反抗?
看来是凶手装作嫖客,双方进行了性交易,三陪小姐自然不会抵抗。随后凶手突然下手,试图抵抗已经太迟了。
为什么第一个被害者,却在奸污前抵抗?
她并不是三陪小姐,是唯一的良家妇女。遭遇歹徒袭击后,她本能的立即拼死反抗。
对这2个三陪小姐,熟悉嫖客进行调查,也是极为可怕的工作。以一个三陪小姐为例,她生前留下的通讯录上有高达100多个男人的联系方式。专案组无奈之下,只能挨个走访,发现各行各业都有,上至干部、老师、甚至部分司法人员,下至民工、小贩、农民。
经过反复调查以及DNA检测,这100多人均被排除嫌疑。
警方认为,歹徒选择三陪小姐作案,并不是偶然,主要是杀她们比较有把握,况且,92年广州民风还保守,歹徒想要诱骗良家妇女到某地,也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
三陪小姐一般不会拒绝嫖客的要求,哪怕去偏僻地方。既然是卖淫,双方一定有亲密接触,也便于凶手突然袭击三陪小姐。这些三陪小姐在歹徒怀里被偷袭,往往来不及呼救就会送命。
那么问题来了:既然可以直接和三陪小姐发生性关系,为什么还要将他们杀死以后奸尸甚至毁尸呢?
公安部专家介入以后,认为这恰恰可以锁定案件性质。
这是很标准的性变态杀人案件。杀人、奸尸以及破坏尸体会让歹徒感到很大乐趣,远比和三陪小姐发生性关系更开心。
这种姓变态杀人案在广东历史上极少,专案组没有经验,只能在全国范围查阅类似案件。
1992年7月,广州市公安局发现深圳市出现类似案件。
6807部队驻军战士张启得杀死一个妇女后,也割下乳房和阴部,有一定作案嫌疑。广州警方追到河南参与抓捕,最终将张启得擒获。
不过,张启得从没有来过广州,案子同他没有关系。通过审讯张启得,广州警方了解了此类变态杀人狂的心理特征,更了解了广州这个凶手的内心世界。
通过连续对这类案件研究,可以确认犯人是严重的心理变态者,尤其有严重的恋尸癖。
就案件本身来说,凶手本来已经同这些三陪小姐发生了性关系,却还要将他们杀死后奸尸,然后将尸体某些部位切下,可见他的恋尸癖非常严重。
恋尸癖的人,多为性格上懦弱无能的人。在这种人身上有一种支配其性交对象的强烈欲望,这种欲望的满足在其性满足中占据十分重要的地位。尸体绝对不会反抗他们的命令,因此他们宁愿选择尸体作为性交对象。他们在社会生活中,可能是一个屡受挫折的失败者。他们无法控制活人的世界,便转向了死人的世界。在死人面前,他俨然是个强大的主宰者,尸体都对他俯首听命,都不会拒绝他的要求或嘲笑他的无能。总之,他在这种行为中处于支配的地位,而且不必担心失败与挫折。奸尸狂者多伴有明显的精神病。
对于性变态的系统研究,让刑侦专家们做出以下判断。
第一,凶手有明显性变态倾向,应当在全市的精神病医院或专科门诊部调查了解这方面的精神病人。
第二,凶手性格应该是懦弱的,应该特别重视重点人群中的懦夫,性格内向的人。
第三,凶手能毫不费力的带走众多三陪小姐来看,凶手显然精通嫖妓,是个老嫖客。应该在全市排查曾经嫖娼或者性犯罪被打击的人,很有可能找到凶手。
除此以外,刑侦专家又对现场进行的再三分析,又得到4个重大的成果。
凶手抛尸非常小心,从不在土路上行驶,怕留下车辙的证据。
其中一个抛尸现场,有一段公路出现破裂情况。凶手夜间驾驶车辆经过的时候,突然发现前面有大坑,慌乱之下紧急打方向盘,导致车辆行驶到路边的泥土地里,留下了清晰的轮胎痕迹。
刑侦专家通过轮胎痕迹再三分析比对,花费巨大精力,终于锁定了车辆的型号。
这是一种仅有0.6吨的,微型卡车。
前面驾驶室可以坐2人,后面还可以拖货。这种卡车在广州有一二千辆,主要用于建筑行业的装修人员运送少量材料,或者就是以送货为生的少量私人司机使用。
由此,凶手的范围就大大缩小了。
另外,通过其中几个抛尸地点都紧靠海珠区新窖镇,判断凶手很有可能在这一带居住。
奇怪的是,警方在镇子附近道路设有多个哨卡,但抛尸往往就发生在他们的眼皮底下。这更可以推论凶手就是这一带的人,能够通过熟悉的小路绕过哨卡。
还有,所有杀人都发生在夜晚,对于尸体的破坏也通常在深夜,抛尸却是在第二天凌晨。所有行为均是12小时内完成,从没有拖到第二天白天。
这客观说明,凶手是有家庭的,并非单纯的一个人居住。
为什么第二天凌晨就匆匆抛尸,就是害怕被家人发现。
通过凶手可以长时间在夜晚奸污尸体和剥皮来看,他应该有一个独立又不怕人骚扰的空间,比如地下室或者阁楼之内。晚上时,他的家人绝对不会过来。
专案组认为,家人应该不知道歹徒的恶行。
最后,从1992年5月开始,凶手突然停止了作案半年,这也是一个重要的线索。
根据性变态犯罪心理分析,凶手不会毫无压力的情况下,主动停止犯罪。
现在凶手突然停止犯罪半年,唯一的可能性就是被迫如此。
刑侦专家认为,在1992年5月到11月期间,凶手不是受到公安机关打击,就是因疾病或者受伤等原因,客观上不能够继续作案。
看来,公安部的专家果然了得,他们逐步锁定了凶手。
由此,公安部刑侦专家给出的范围是:新窖镇周边,有犯罪前科,有嫖妓前科,心理变态,有家室,有自己独立空间,身材矮小,性格懦弱内向,有0.6吨小货车的20岁到40岁的男性。
更重要的是,这个男性很有可能在1992年5月到11月期间,被公安机关打击或者生过重病、受伤之类。
广州市公安局的主要领导看到这个分析,笑着说:你们不就是把这个案子破了吗?
事实也是如此!
从1994年开始,警方根据刑侦专家的分析范围,加了对新窖镇周边符合的男性排查。
可是,就在排查的3月到9月期间,前后又有4名女性被害。
经过调查,他们也全部都是三陪小姐。
随着排查的继续,范围也越来越小,集中在几十个人身上,看来凶手就要落网了。
让人万万没想到的是,案件竟然自己破了。
1994年9月19日上午8时,一个上身披着件风衣,下身仅穿一条内裤的年轻女孩,突然冲入海珠区公安分局新窖镇派出所报案。
名叫黄艳红的女孩声称,她昨晚遇到广州那个连续变态杀人狂。她被骗到歹徒家里,被奸污且差点被掐死。最终依靠她装死和高超的爬墙技术,才侥幸逃走。
黄艳红记住了杀人的相貌,还记得他家位置。
这个事情石破惊天,让接警的所长陆广容震惊不已。
为了抓捕这个特大杀人狂,广州市全市的干警整整折腾了2年多。
根据黄艳红的回忆,陆广容所长带着2个民警,持枪冲入镇内一件民房中。
陆广容所长认识,这是村民罗树标的家。陆所长一度认为是黄艳红搞错了。
罗树标是一个性格懦弱,矮小瘦弱的男人,见到别人吵架打架都躲的远远地。
年轻时候,罗树标倒是因盗窃曾经入狱过,但释放以后表现一向良好。不过92年罗树标因为嫖妓,曾经在广州市被抓过。但广东男人很多都好色,嫖妓被抓也不是稀奇事。
陆所长问黄艳红:你没记错吗?是这家?
黄艳红:没错,就是这家。你看这个阁楼,我是拼死才爬出来的,怎么会搞错。
陆所长敲门后,一个中年妇女开了门,这是女主人,叫做刘美婷。
刘美婷认识陆广容所长,惊讶的问:所长,你有什么事?
陆所长问:你老公在家吗?
刘美婷:不在家,一大早就出去了?怎么回事。
陆所长:你不要喊叫,站在这里别动。
留下1个民警看着刘美婷,陆所长带着另一个民警开始在罗家搜查。
2人把罗家居住的几间平房,搜了一遍。
一进院子,看到一辆微型货车停着。这是罗树标的车,他平时开车做点小生意。
罗家一看就是比较贫寒的,家里只有一些简单家具,家用电器几乎没有,柜子橱子基本也是空的。
简单搜索一下,陆所长什么都没有发现。
无奈之下,他们爬上了在黄艳红指认险些被杀的小阁楼。
阁楼锁着,陆所长问刘美婷要钥匙,刘美婷回答:我没有钥匙。这间房只有我男人能进去。他说在这里做木工赚钱,木工有化学污染,不给我和孩子进去。
陆所长只能找到一把锤子,将门锁砸开。
推开门,陆所长一眼看到发现了黄艳红的手袋,就放在桌上。看起来,黄艳红没有瞎说,她确实被罗树标抢劫了。
陆所长再一看,吓了一跳。
屋中床铺上,放着一堆女性的衣物,至少有十几件。床头柜内,还有上百件有穿戴痕迹的女性内裤和乳罩,都是旧的。
陆所长忍不住骂道:罗树标这小子,这么下流,偷女人内衣。
在陆所长检查这些内衣裤的时候,另外那个民警对上锁的大衣柜发生了兴趣。
这个大衣柜非常大,门上还上了2把锁。
民警用力用锤子砸了半天,用了好大的力气才砸开。
谁知道,刚看了一眼,这个20出头的民警突然用手捂住嘴巴,转身飞速向楼下跑去。
陆所长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还问:怎么啦?跑什么?
这边,那个民警在楼梯上就剧烈呕吐起来,连黄水都吐出来了。
陆所长狐疑的向大衣柜里面一看,顿时也惊呆了。
他的眼前是十多个巨大的玻璃瓶,里面浸泡着被割下的女性乳房和阴部。
还有一个用铁丝制作的女性模特假人,身上赫然披着多块缝合起来的皮肤。
陆所长办的案子也多了,他认为这不是牛皮、猪皮之类,明明是人皮。
一时间,陆所长也感到胃部翻涌,忍不住要呕吐。
显然,罗树标就是这些连环案件的凶手,他就是变态杀人割奶的凶手。
现在他已经不知去向,警方能捉住他吗?
随后,所长陆广容首先盘问了他的妻子刘美婷。刘美婷是一个普通的家庭妇女,只知道带孩子照顾公婆,对丈夫的事情几乎一无所知!
陆所长:你老公到底去哪里了?
刘美婷:我真不知道。天还没亮,他突然跟我说有活要干,车都没开,离开家就走了。
陆所长:你没说假话?
刘美婷:我为什么要说假话?所长?我老公出什么事了?他以前确实不好,盗窃坐过几次牢,但释放以后一直规规矩矩。
陆所长:规矩?他不是嫖娼被拘留过吗?
刘美婷:哎。他就是好色,背着我经常去嫖妓。我的大哥二哥都曾多次看到,他同站街女搭讪,然后一起上车离开。不过我也管不了他,我跟他还有2个孩子,只能凑合着过日子。不过嫖妓也不是什么大事吧?又要拘留他?
陆所长:不是嫖妓的事,是天大的事情。你再想想,他做过什么坏事?
刘美婷:哦,哦。所长,我想起来了。
刘美婷想起了2年前,发生的一件事。
罗树标这几年一直在做装修生意和运输生意,经常深夜才回家。他借口有木工活要做,晚上很多时候留在家中阁楼上,反锁上房门,不允许刘美婷进来。
1992年的一天深夜,刘美婷看到阁楼的灯又亮了。几个小时后的凌晨3点,他突然听到家里卡车开动的声音。因小儿子这几天发高烧,此刻又烧的很厉害,刘美婷无奈只能追到院子里拦住丈夫。
丈夫正在向卡车上搬一个大箱子,箱子的盖子还没有盖上,里面白晃晃的不知道装着什么东西。刘美婷仔细一看,吓得尖叫一声坐倒在地上,箱子里面居然是一个全裸的女人,胸口还有大片血迹。
听到妻子尖叫,罗树标顿时非常紧张。半天稳定情绪以后,罗树标告诉刘美婷,自己当晚在外面开车时不小心,撞到了这个女人。在带着她开往医院路上,女人失血过多死了。罗树标说自己为了怕赔钱,决定将尸体丢掉。至于脱下死者衣服,是怕别人看到尸体后,很快确定死者身份。
刘美婷知道丈夫平时很多劣迹,但认为他胆子并不大,性格比较懦弱,绝对不敢杀人,也就信了。
她看着丈夫开着车出门,后来即便对大哥二哥也没有提起这件事。
第二天刘美婷却想起一件奇怪的事:为什么撞了人,家里卡车却毫无损坏的痕迹?
显然,丈夫是在撒谎。
在听了刘美婷的这个故事后,陆广容更确定罗就是凶手。随后,陆广容带着刘美婷上个楼,亲眼看到那些给割下的器官。刘美婷吓得几乎晕倒,随后躺在地上大哭起来,痛骂丈夫不是人。
陆广容说:他现在是杀人犯,肯定枪毙。你和他一起生活了这么久,说你不知情,谁会相信?如果你们夫妻两人都抓起来坐牢,你们2个孩子怎么办?你自己好好想想!你现在一定要帮助我们抓住他,才能洗清你的包庇罪。
刘美婷此时对丈夫恨之入骨,恨不得亲手掐死他。
她想了一会,果断说:早上他给我打了个电话,说自己要去外地做活,但身上钱不够。让我赶快拿着家里存折把钱都取出来,送到火车站傍边的一个地方去。你们去哪里抓,一定可以抓到他。
陆所长决定钓鱼,让刘美婷带着钱赶到那个地点。等罗树标出现,周边埋伏的警察就将他抓住。
虽然恨丈夫,让她参与抓人,刘美婷还是犹豫的。
陆所长:你究竟想不想立功?你只要帮我们抓住罗树标,我保证你没事。你老公罪大恶极,就算这次跑了,躲得了初一躲不过十五,早迟抓住也是枪毙。你犯得上跟他绑在一起,去蹲大牢吗?
在陆所长劝告下,刘美婷只得同意了。
刘美婷带着提包,到了约定好的一个店铺门口,陆所长带着3个警察穿着便衣埋伏在傍边。
没有多久,个子矮小的罗树标果然出现了。在接过妻子手中钱的同时,傍边的民警一把搂住罗树标的脖子,将他按倒。陆所长一把抓住他的手臂,2人迅速给他带上手铐。
罗树标措手不及:你们干嘛?你们干嘛?美婷,美婷,你出卖我?你好狠!
陆所长冷冷的说:你还说你老婆狠?我干了20年警察,杀人犯见的多了,没一个有你一半狠的。
由此,罗树标被成功抓获。
被捕以后,广州市公安局立即采取了罗树标的DNA样本和指纹、足印、轮胎印等,同现场痕迹比对,完全一致。
可以完全肯定,罗树标就是:在4年半内连续杀死16名女青年的性变态恶魔。
公安部刑侦专家判断罗树标在1990年,很可能不是第一次作案。
在抓捕罗树标后,警方又翻阅了以往悬而未破的积压杀人案。
让人没有想到的是,在对比罗树标指纹的时,意外的发现同17年前,也就是1977年初 市家电研究所杀人案现场痕迹一致。
文化大革命刚刚结束的1977年,社会治安还很混乱,盗抢事件时有发生。有个歹徒潜入市家电研究所宿舍盗窃,正巧被值夜班回来的女主人冯丽云发现。冯发现家中有个谋生人,吓得大喊救命。歹徒见状,勒住冯丽云的脖子,将她活活掐死。歹徒还用熨斗连续打击受害者头部,导致脑浆迸裂,手段极为凶残。由于现场没有什么痕迹,仅仅留下了几个带血的指纹,案件一直没有侦破。
看来,早在1977年罗树标就已经杀过人。
自知杀人太多,罪证确凿,难逃法网,罗树标倒是没有抵抗,很快交代了这么多年来的犯罪经历。
罗树标:我知道做了这么多案子,你们肯定迟早捉住我。我说不说都是一死,还不如死前把事情都说出来,但希望你们也别为难我(别打)。
警方:你也是几次进公安机关的了。只要你愿意合作,我们不会为难你。
罗树标:这事跟我老婆没关系,你们别抓她。
警方:根据我们调查,目前没有你老婆刘美婷参与作案的证据,最多涉嫌窝藏。她现在已经取保候审,在家带孩子了。你看,我们是讲道理的。
罗树标:我要吸烟。
警方:小李,拿根烟给他。
随后,罗树标放弃抵抗,讲述了他长达19年的杀人经历。
罗树标属于天生的变态,也是是一个劣迹斑斑的人渣。他于1954年出生在广州市,一个普通工人家庭!罗的父母为人都比较正派,罗却从小道德恶劣,心理不正常。
在中学时期,他就染上了盗窃的恶习,开始偷窃同学的东西,后来演变为四处偷钱,还被小卖部老板扭送去过派出所。为此,罗树标多次被学校警告处分,还被公安局拘留过。因为年纪小,罗树标没有被判刑。为此,他父亲打过他不知道多少次,但根本没用。
高中毕业以后,罗的父亲安排他去一家工厂担任木匠,希望他好好工作,改邪归正。没想到仅仅2年后的1974年,罗就盗窃了工厂价格昂贵的木料,被警方抓捕。
在父亲再三求情下,罗树标被轻判劳教2年。
这2年劳教,没有让罗树标悔改,反而让他在狱中认识一批狱友,越来越坏。
1977年初,罗树标从劳教所放出来不到3个月,又犯了大案。有一天他翻入市家电研究所宿舍盗窃,正好遇到了女主人冯丽云。冯丽云见到宿舍有个陌生人,立即高喊“抓贼”“救命”。
罗怕再次被捕,惊慌之下冲上去用力掐住冯丽云的脖子。不让她喊叫。冯丽云拼命挣扎,还用力抓牢罗树标的脸部。罗树标是个小个子,力气不大,根本不能制服冯丽云。惊慌之下,罗树标只能用力掐冯丽云的脖子,最终活活将她掐死。见冯丽云没有了呼吸,罗树标又怕她不死,就用熨斗猛砸她头部,砸到流出脑浆为止。罗树标带着赃物,跳窗逃离宿舍!当年警方能力差,案件一直没有侦破,仅仅留下了现场几个指纹而已。
杀人后的2年,1979年,25岁的罗树标又因盗窃被捕,再次劳教3年。
由于只是盗窃东西的小贼,入狱时警方并没有检查罗树标的指纹和1977年杀人案的联系。
1982年释放以后,罗家父母希望罗树标走正道,就在9月为他说了一个媳妇刘美婷。刘美婷长相普通,是个老实巴交的农妇,性格温和。
结婚以后,刘美婷先后生了1儿1女,在家里任劳任怨,包揽了大小家务,把公婆照顾的也不错。没想到,罗树标贼性不改,1983年2月又因盗窃被捕。
83年正是严打时期,罗树标没有再被判处劳教,而是直接入狱5年。罗的父母对这个屡教不改的儿子极为失望,以后再也没有管过他。
入狱以后,罗表现比较良好,于1987年提前1年释放。
1987年刑满释放后,此时他已经33岁,前后已经在监狱和劳教所关了长达8年,还曾杀过一个人。
在罗树标服刑期间,刘美婷1个人带着两个孩子,照顾公婆,还要在镇上打工谋生,非常艰苦。
但刘美婷没有提出离婚,这让罗树标很感动,觉得有这样的老婆不应该再胡来了。
出狱后,罗树标答应妻子重新做人,果然放弃了盗窃。他先从事个体装修,后来一直从事个体运输行业。因工作需要,罗树标购买了一辆0.6吨微型小卡车,将家搬到海珠区的新窖镇。
从此到1994年被捕枪毙的7年内,至少在妻子和其他亲友眼中,罗大体还算老实。偶尔见他嫖妓,但罗不吸烟、不喝酒、不赌钱,平日生活节俭!
罗树标本人性格懦弱内向,从不敢同别人正面冲突,遇事往往躲在后面,妻子认为他不会有什么大罪。
这段时期,妻子对他很满意!其实此时的罗树标,完全是双重性格。
在妻子孩子面前,他伪装成一个好人,内心深处他比之前更坏了十倍。在狱中的时候,由于长期禁欲,罗树标开始有了一些变态的行为。
在武警监督他们在监狱外劳动的时候,罗树标曾经偷盗女内裤、乳罩。这是一种恋物癖,属于性变态的一种。
出狱以后,罗树标的变态心理逐步严重。
他对和妻子的性生活没有兴趣,反而留恋于很多变态思想。
罗树标交代:1987年刑满释放后,他经常观看色情、暴力的录像带。其中一套是以香港杀人割尸的出租车司 机林过云为原型的录像带,目录为“雾夜屠夫”叙述杀人狂如何奸杀女青年,割外阴和乳房的英文录像带,对他的影响最大、最深刻。他认为很刺激,很有挑战性,并逐步产生了一种强烈的模仿欲望。为了发泄性欲,罗树标四处偷盗晾晒的女性衣物,仅其笔记本记载的就有208次之多。从1989年开始,罗树标将时装店丢弃的一些残缺塑料全身模特胶像捡回家中,拼装成完整的女模特,穿上偷来的衣裙后置于床前欣赏,同时还用镙丝劈焊枪制了一个充气娃娃,用于发泄性欲。
除此以外,他还开始频繁的嫖妓行为。1989年至1994年9月被捕前,罗树标夜间驾驶自己的0.6吨货车到天河区大街一带,将260多名在路边招嫖的暗娼载到黄埔区附近的野外,进行嫖宿。
在这一阶段,罗树标的变态心理越来越强,已经不满足于恋物癖,开始演变为严重的恋尸癖。他开始有了强烈的强奸杀人的冲动,开始在夜晚跟踪独行妇女,寻找目标。
1990年2月7日晚,他游荡了两个多小时,在新洲路段发现了在赶路的番禺市女青年黄某。
罗树标谎称自己是拉客面的,可以以很低廉价格送这个女人。获得她的信任后,罗树标将她载至琶洲乳牛场僻静地点,试图强奸。
身体比较强壮的女青年黄某不从,拼死反抗,大声呼救。身材矮小、力量不大的罗树标见无法制服她,又怕她的叫声被别人听到,顿时决定杀人。由于在1977年杀死过冯丽云,罗树标对杀人很有经验。他用手死死卡住女青年的脖子,很快将她活活掐死。杀了人以后,罗树标的性变态思想泛起,随后对尸体进行了奸污,再将尸体抛在敦和路边草丛里。
虽不是第一次杀人,罗树标也是非常惊慌的。次日上午,他还去抛尸现场察看动静,发现那里围着很多警察和群众,立即就吓跑了。以后的一段时间里,罗树标十分害怕,惶惶不可终日,1年内再也没有做过案。过了整整一年,见警察并未查到他的头上来,罗胆子又大了。
他前后三次入狱,坐过8年牢,对警方办案手段有一定了解。
罗认为:警察只会查破有因果关系的案件,我与受害者素不相识,看你们如何能奈何我?
此次杀人以后,罗树标却不敢再袭击良家妇女。这些妇女警惕性很高,不容易被骗。她们一旦发现情况不对,往往会大声呼救,拼死抵抗,引来路人和警察的关注!
此时罗树标已经有2条人命在身,害怕和警方做任何接触。
变态心理是周而复始的!这种变态思想会不断累积,对于罗树标来说往往只能通过杀人发泄。杀完人以后,又会累积起来,必须再杀人。
变态杀人犯会不断犯案,直到死亡或者被捕。很快,罗树标又有强烈的变态思想,需要发泄。这次,他选择的是容易下手的三陪小姐。
从1989年开始,罗树标开始嫖妓,几乎每周一次。经济情况不佳,他找的多是收费低廉的站街女。三陪小姐卖淫不可能在自己家乡,一般都在外地,站街女清一色都是外地人。
根据同三陪小姐的接触,罗树标认为三陪小姐会轻易同他到偏僻地方,可以随便下手。三陪小姐对嫖客往往没有太多提防,即便双手卡住三陪小姐脖子,只要没用力,三陪小姐往往也不会喊叫。而等到用力掐住他们的时候,三陪小姐想叫也叫不出了。
1991年2月,罗树标嫖妓的时候,由于动作粗暴,引起这个三陪小姐不满,说了几句抱怨的话。罗树标很是恼怒!在性交易完成之后,罗树标表示不满,两人争吵起来。罗树标突然死死掐住这个小姐的脖子,将她活活掐死。随后,罗树标对尸体多次奸淫,后抛尸荒野。
此次杀人以后,罗树标又紧张了一阵,半年时间没有敢作案。
半年时间,警方又毫无动静,罗树标由此认为根本不可能被抓住,开始肆无忌惮的作案。
随后直到1992年5月,他连续作案多起,基本每2到3月就杀一个人。
在嫖妓期间,对不顺的他意的、反抗他粗暴动作的、嫖宿时要他戴避孕套的、不让其奸两次的、上车时察看其车牌的几个小姐,一律残忍杀害。将三陪小姐杀死以后,罗树标都用小货车将尸体载回家里,扛上独住的阁楼上,连续奸尸数次。开始仅仅是奸尸,后来花样就更多了。罗还模仿看过雨夜屠夫录像带中割尸的情节,用刀把一些小姐的乳房、外阴割下来收藏起来。尸体则分别用麻包袋、油桶、木箱包装好,用卡车运到野外丢弃。
期间,警方多次大规模排查,也曾排查过罗树标。不过,罗树标出狱以后没有再犯案,给人的感觉是老实懦弱,就没有被警方重视。
对于警方设置的关卡,罗树标也不当回事。凭着对新窖镇的熟悉程度,他采取窜横巷,走偏僻的路线在下半夜驾车绕过公安民警的哨卡和检查岗亭,就在警方眼皮底下从容抛尸。
唯一的意外就是,罗树标用木箱装好一个小姐的尸体,准备到外面抛弃时,被妻子刘美婷发现。他对刘美婷谎称,是发生交通事故撞死了人。
罗树标的自我供述他作案得手后,心里都有一种达到随心所欲,飘飘然的畅快感。并在有的受害人的阴道、口腔内塞入自己的内裤、袜子,故意让自己的精液留在里面,看看警察有无能力查出来,要与公安局玩一场“死亡游戏”。
作案后,罗树标每次都将女青年的体貌特征、衣服样色、奸淫经过、自己的感受以及抛尸的过程都详细记录在笔记本上,供日后欣赏回味。
后来,闻讯公安机关查控得太紧,才将笔记本销毁,再另提纲式地重新记录下来。
常在河边站哪有不湿鞋。
1992年5月25日深夜,罗树标因嫖娼被天河区公安分局民警抓了现行,送工读学校收教半年。
此时正是全市大排查变态杀人狂的时候,罗树标在工读学校,看到了市公安局有关女尸系列案的紧急协查通报。
他极为恐惧,深恐被强行检测DNA。他认为这次彻底完蛋了!好在警方认为外表窝囊的罗树标,仅仅是一个普通嫖客,没有重视他。罗树标在工读学校关满了半年,才得以回家。
这半年期间,他只能放弃作案。
停止了作案近半年之久,他犯罪的恶念却从未打消过,心头总是痒痒的,不奸杀总觉得不好受。
从1992年11月底开始,无法控制自己的罗树标继续作案,仅仅1994年3月至9月,就又奸杀了4名三陪小姐。
到了9月,罗树标逐步对奸杀三陪小姐感觉无趣了。他认为杀三陪小姐太容易得手,没有什么挑战性,开始又试图对良家妇女下手。
1994年9月18日,罗树标伪装为拉客面的,在广州火车站附近揽客。当晚12点,罗树标寻找到他认为合适的猎物,身材矮小的湖南的女青年黄艳红。黄刚刚下火车,就遇到了罗树标。罗以低廉的价格做诱饵,骗黄上了他的车。
让罗树标万万没想到的是,黄艳红并非普通女青年,而是出生于湖南农村杂技世家。她从小在父亲监督下练习杂技,成年以后在县杂技团工作,后同一个团员结婚。杂技团的生意并不好,黄的丈夫决定放弃杂技去广州创业。一年后,黄的丈夫在广州开了小吃店,生意还不错,就电话让黄艳红也来广州一起生活。黄艳红乘坐火车来到广州,遇到了看起来很老实的“面的”司机罗树标。
初到陌生的广州,黄艳红对罗树标还是有些警惕的。一旦车子开到比较荒凉的地方,黄艳红就不断追问到了哪里,让他往人多的地方开。
罗树标几次想将车子开到没人烟的野外,但黄艳红每次都大声说话甚至喊叫,罗都没有得逞。无奈之下,罗树标一反常态,决定在家里下手。
他谎称自己回家去给儿子拿些东西,将黄艳红载到自己新窖镇的家里,还邀请黄上去坐坐看看他的一对儿女。黄艳红被罗树标懦弱的外表迷惑,以为这人胆小怕事,没什么威胁,就同意上楼。
走上阁楼,罗树标凶相毕露,突然用绳子从背后勒住她的脖子。
黄猝不及防,很快晕了过去。罗树标以为她死了,随后对“尸体”进行奸污。之后,罗树标下楼去拿装尸体的麻袋,黄艳红才缓缓清醒过来。她身上一丝不挂,颈部巨疼,阁楼距离地面高达5米,而罗家的院墙也有4米高,墙头还有很多玻璃片。
换成一般女人,恐怕必死无疑。好在黄艳红是杂技演员出身,有很强的攀爬技巧。她也不顾自己没有衣服,用手肘奋力砸破玻璃窗,从窗户爬了出。杂技演员的身手,让她毫不费力的爬下阁楼,又徒手爬上高达4米的围墙,最终翻了出去。
翻墙的时候,她的手掌被玻璃片扎的鲜血直流,也顾不了。
逃走以后,不知虚实的黄艳红不敢乱跑,躲在一个没有人住的空房子里。第二天天亮,她才敢走出房子,遇到一个买早点的老太。老太太见她全身赤裸,连内裤都没穿,差点吓背过气去。老太太赶快带她回到自己家,给了她一件风衣,一条内裤。惊魂稍定以后,黄艳红决定报警。8点,在老太的指引下,她连衣服都没顾上穿,披着风衣就冲入去镇派出所汇报情况。
罗树标回来以后,发现黄艳红不知去向,顿时惊呆了。他知道事情马上就要败露,抓起随身的钱包慌忙逃出镇子。为了怕暴露,他连车都没敢开。
逃到火车站以后,罗树标才发现钱包里面只有几十元。这点钱最多买一张火车票,再吃几顿饭,之后只能饿死。无奈之下,他打了个电话回家打探虚实,然后让老婆将存款送到火车站附近一个地方。没想到,此时警察早已布控,随后将他生擒。
罗树标身背17条人命,最大恶极,自然死路一条。在入狱后仅仅20多天,广州市人民法院依法判处罗树标死刑,立即执行。
罗树标自知罪行重大,没有上诉。
几天后,罗树标在刑场被枪决。
可悲的是,直到案件侦破,还有三分之二遇害的三陪小姐还不知道身份。他们残缺不全的尸体,还放在停尸房里面无法火化安葬。甚至警方已经知道其中一个受害者的姓名和住址,上门要求他的父母收尸时!他的父母一口咬定,死者不是他们的女儿,更拒绝收尸!为什么呢?在保守的农村,女儿做妓女是让全家抬不起头来的事情,谁会去承认。
天网恢恢,疏而不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