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7月,上海全面实施垃圾分类满一周年。与去年同期相比,上海可回收物回收量、有害垃圾分出量、湿垃圾分出量以及干垃圾处置量,实现了“三增一减”的目标。居民区分类达标率从之前的15%提高到了90%以上。
继上海之后,北京也已经于5月1日开始正式实施新修订的《北京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截至7月底,正在有计划有步骤地集中开展为期3个月的生活垃圾分类强化执法专项行动。
到2020年底,国内46个重点城市将基本建成垃圾分类处理系统。在这之前,一南一北两座大型城市的先后实践,能给垃圾分类的“强制时代”带来哪些新的经验?
强政策和全流程管理
作为国内垃圾生产量最大的城市,去年上海实施垃圾分类可谓是 “雷厉风行”,这也为垃圾分类的“强制时代”起了个好头。
同济大学循环经济研究所所长杜欢政表示,一方面,上海是以强政策来驱动垃圾处理的进程。“上海市推行强制垃圾分类,首先是在法律层面上,通过立法保障让执法有了依据。”
依据《上海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上海对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收集-运输-处置”全过程实施最严格的监管,实行最严厉的处罚。对拒不履行垃圾分类义务、拒不落实分类措施的单位和个人,还会依法将违法当事人的信息纳入公共信用平台,实施信用惩戒。对违法情节严重、拒不改正的收运及末端处置企业,依法吊销运营资质。
另一方面,上海市垃圾分类规划的前提是政府的顶层设计,而顶层设计的核心是全程分类:从前端分类到中间的分类运输,再到分类处置,这是制度保障。
过去,垃圾分类迟迟难以推动或遭人诟病,理由是前端分类,后端混合,导致分类失效。“这一次,上海真正将生活垃圾收集网和再生资源回收网两网进行融合,把再生资源系统和城市环卫系统两大体系有效衔接、融合发展,从而实现垃圾分类后的减量化和资源化。”杜欢政说。
在这一过程中,上海还在不断完善全程分类体系的建设。据统计,过去1年,上海完成了2.1万余个分类投放点规范化改造,道路废物箱设置数量优化调整至4.1万余个;累计配置湿垃圾车1537辆、干垃圾车3077辆、有害垃圾车99辆、可回收物回收车239辆;建成可回收物回收服务点1.5万余个、中转站201个、集散场10个;“十三五”规划确定的15座生活垃圾处置设施项目全部开工。
值得一提的是,去年声势浩大的垃圾分类刚拉开序幕,媒体舆论也迎来了一波实实在在的高潮。当时,一个 “#快被垃圾分类逼疯的上海居民#”的话题迅速冲上了社交网络热搜榜。鱼骨头属于什么垃圾;小龙虾壳是什么垃圾;大龙虾壳是什么垃圾;玉米棒是垃圾吗……
尽管专家并不推崇这种较真行为,但客观上,持续发酵的舆论热潮,对于垃圾分类理念的传播,推动人们意识的转变,起到了重要作用。要知道,过去公众参与度低向来是前端垃圾分类疲软最根本的原因。
垃圾分类是一件知易行难的事,杜欢政提到,依托社区基层组织,上海还在短时间内就迅速组织了大量的督导员针对垃圾分类行为进行监督管理,推动垃圾分类工作在社区小区落到实处、取得实效,引导公众自觉分类、准确分类。
“现在,前端的垃圾分类还有10%的人没有按规定去做,而且这10%的人还可能引起90%的人反弹。”杜欢政相信,上海的垃圾分类还需要3年、5年、10年……持之以恒地坚持下去。
垃圾分类必须“大张旗鼓”
今年,受新冠疫情防控影响,公众对于北京垃圾分类的关注没能像上海推行新规时那般火热。
清华大学环境学院教授蒋建国表示,和上海一样,北京此次垃圾分类实施也是法律先行。去年11月,通过了北京市人大常委会关于修改《北京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决定,并于今年5月1日正式实施。
新《条例》的突出特点是,一方面强调了“垃圾分类全流程管理”的重要性;另一方面,明确了政府部门及各类垃圾产生主体的法律责任,以及垃圾分类管理责任人制度。
在蒋建国看来,后者相当关键。“垃圾分类不仅关系到环卫部门、城管部门的责任,从小区物业,到机关社会单位、公共建筑所有权人等多种管理责任主体,共同参与、相互配合,政策法规才能真正落地。”
另外,新《条例》对于这些主体的处罚力度也有所加大。
从历史发展来看,早在20年前,我国就将8个城市列为垃圾分类试点,期间,出现过几次垃圾分类的“潮流”,都因为准备不足而没有显著效果。
蒋建国提到,当时的城市垃圾分类有一个特点,往往是局部的示范试点。“我们始终强调,垃圾分类要想成功必须全流程管理,这需要花费巨大的社会成本,而局部实施是一种并不经济的做法。上海成效的取得就在于全面、整体推进垃圾分类。”
蒋建国说,北京目前的策略是循序渐进,现阶段不同社区之间的分类实施力度和监管措施有明显差距,公众参与度也不相同。
在一批试点社区内,垃圾桶撤除,施行“定点定时”投放,通过社区APP鼓励引导居民进行垃圾分类,派出大量督导一对一指导等措施,的确提升了垃圾投放效率和准确率。但也有社区只是更换了垃圾桶,还并未对居民投放垃圾采取强制管理。
对此,蒋建国主张,在客观环境允许的情况下,实施垃圾分类就得“大张旗鼓”,构建整体氛围。“一方面不给公众造成抵触心理,允许犯错;同时也要制造适度的紧张感,百分百督导,百分百纠错。如果一开始就松松垮垮,后期很难做到持之以恒。”
随着垃圾分类的实施,北京的社区还会招募曾经的拾荒者,参与到前端垃圾分类的过程中。蒋建国认为,这些“职业分类师”在帮助公众提高垃圾分类能力,监督形成垃圾分类自觉的方面可以起到积极作用。但同时,他们的存在绝不能成为社区居民可以不进行自主分类的理由。如此,垃圾分类的准确率和投放率看似提高了,却也背离了垃圾分类“全民参与”的原则。
垃圾是放错地方的资源?
垃圾处理主要经历投放、收集、运输、处理四个环节。在四个环节中,矛盾主要集中在垃圾分类的“一头一尾”,即垃圾的分类投放和分类处理。
蒋建国认为,这一状况至今并未发生根本变化,尤其是后端分类处理的基础设施建设不完善、不充足的问题依然突出。
在垃圾分类中,“末端处置决定前端分类”的理念贯穿其中。垃圾如何分类,其实是由垃圾末端处置和资源化利用的途径和能力决定的。随着末端处置技术的不断提高,分类标准也会相应调整,将出现更多的专项分类品种。
根据这一理念,同济大学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教授何品晶对于目前可回收垃圾的分类提出了不同看法。
“可回收物只要放在一起就始终是一堆混合物,混合物本身没有回收利用价值,纯物质才有价值。由于混合物再利用需要二次分拣,会增加成本。因此,我们提倡可回收物一定要细分类,比如饮料瓶、易拉罐等应该设置单独的收集容器。”
细分之后,放对了地方的垃圾是否就能变成资源了?
何品晶试图强调一个观点,垃圾放对地方是需要成本的。“有时,放对地方所花的成本比资源再利用获得的价值还要高,这个产业就很难持续。”
如今,上海在垃圾治理设施的建设方面,末端垃圾处置设施基本能够满足垃圾本地化处置的要求。杜欢政在《上海生活垃圾治理现状、难点及对策》一文中指出,其中高价值可回收物比如废钢铁、电子废弃物等领域,上海产生了一些规模型、高技术企业,资源化利用能力得到了发展。“问题就在于中低值可回收物。如废塑料、废玻璃等,上海现在从事中低值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的设施和企业明显不足。”
何品晶坦言,这些企业承受不了大城市的生存成本,低价值的可回收物要建立全过程产业链是一个极大的挑战。
部分有害垃圾的回收同样面临这一问题,何品晶认为,如果强制相关生产厂家有责任回收,那么企业只能提升产品售价,这部分成本最终还是转嫁给了消费者。
“可回收物如果没有市场依托和市场需求,它依然是垃圾,最后的去处就同‘其他垃圾‘是一样的,前期分类反而会给城市垃圾处理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何品晶希望树立一种观念,在垃圾分类中,理念和市场是两码事。实施垃圾分类的前提,是要进行科学的市场调研、评估和规划,若只是为了分类而分类,只会增加额外的社会成本。